2015年4月27日,国土安全部(DHS)部长JehCharels Johnson致信美国参议院委员会的参议员Charles E. Grassley和Patrick J. Leahy,这两位分别为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主席和高级参议员。Johnson建议延长EB-5区域中心计划,该计划本将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他还建议国会提高EB-5最低投资额度,增加项目的报告和审计,进一步提升完善目标就业区以及在提交投资者的文件之前要求递交商业计划书等一系列建议。这些都无疑增加了EB5项目的难度和风险。面对如此境地,投资人要在涨价前把握住最好的机会投资!!
国土安全部致信美国国会内容如下:
亲爱的Grassley 主席和Leahy先生:
我信的内容是关于EB5投资移民计划的。
作为EB5投资移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中心计划到今年需要延期了,在我们提交给国土安全部所有必要和适合工具来阐述计划的方方面面的时候,我同你们一样共同关切区域中心的计划能够满足在美国创造工作机会的要求。为了这样的目的,在重新开放的过程中我想提出我的一些想法用以促进该计划的完善。
作为题外话,上个月我要求部门的专家重新审视案子的审理程序以及推荐一些新的条款以确保整个计划不会受到来自外部影响的干扰,一些新的提议我采纳了,概括如下:
国会在1990年创立了EB5计划以刺激美国的经济,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来创造工作机会,EB5计划给这些投资至少50万美元的投资者颁发美国移民签证(如果投资者投资到目标就业区,包括农村地区和高失业率地区)或者100万美元全美范围内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国会在1992年创造的这一计划留出签证给到由美国移民归化局指定的区域中心当中的投资者,这个计划现在划归美国移民局管理。区域中心是一个实体,可以是公共的也可以是私有的,他们促进经济增长,地区生产力,增加国内投资,创造工作机会。投资者通过区域中心参与EB5(近些年有大量的参与者)按照要求创造大量的间接工作机会而不是直接工作。从1992年以来,区域中心计划按照法令的结束到再授权开始,这次的截止日期是在2015年的9月30日。
在过去的几年里,移民局采取了一些内部步骤去修正和提高EB5计划的管理,将该计划划入移民投资计划办公室(IPO),并迁至华盛顿专门用于EB5计划的审核通过。移民局也成立了欺诈调查和国家安全EB5的分支机构(FDNS EB5),安排专人在IPO和负责审核的官员一起工作,FDNS EB5甄别申请人通过背景调查以及发展了同移民海关执法局(ICE)、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安全交流委员会、美国律师办公室强有力的合作关系来协助调查EB5欺诈以及随之产生的其他问题。
另外USCIS通过雇佣在经济、法律、生意、金融、证券方面的专家来审视申请以增进该计划的合理,时效及完整性。在2013年的五月USCIS发布了长达27页的综合备忘录指导EB5的审理,进一步地提升了该计划的协调、合理性。
我们实施了很多的方法来提升EB5计划,但仍然有很多方面需要国会的支持。在过去,我们没能从国会寻求一系列法规来完善EB5计划,包括快速有效终止那些涉嫌欺诈和国家安全的区域中心S744,综合的移民改革方案在2013年参议院通过了并得到了很多委员会成员的支持,包括了几项相当关键的提升,遗憾的是,法案没有得到众院回应。
当你考虑EB5法案重新获得授权的时候,我们恭敬地请求你们考虑这一系列关键的提升可以全面地加强计划的完整性和可延续性。
授权USCIS针对犯罪和安全问题的快速反应:
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只能关闭不能够继续支持经济增长的区域中心,犯罪问题和国家安全没有这个选项,我们提议国会授权我们可以终止有上述行为的区域中心,甚至有这种风险趋向的区域中心,也可以拒绝或者撤销任何和EB5相关的申请,或者申请涉及欺诈和国家安全等等。
通过管理区域中心的负责人和相关的商业企业来保护投资者:
USCIS可以被授权拒绝任何有犯罪和欺诈的个人涉足区域中心和商业企业,另外所有的区域中心负责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
增加报告和审计:
USCIS应该被授权来完善区域中心年度报告程序,特别地,USCIS应该授权考虑要求相应的区域中心符合国家安全法律的证明,披露等待中的诉讼,详细地披露如何在计划中使用投资者的钱,创造直接和间接工作机会的计算,年度报告应该公开披露,利于公众监督及投资者保护。我们进一步建议创立EB5诚信基金,区域中心支付2万美金一年来担保审计及可供查阅。
制裁授权:
能够让USCIS有权通过罚款或者暂停等相应的手段制裁区域中心,新的授权当然也包括现行的基于不再促进地区经济增长而终止区域中心的权力。
提升完善目标就业区:
防止不公正的操纵(选用孤立的,或者典型的区域来展示高失业率)我们提议将目标就业区限制于邻近明确人口普查数字的区域,也包括军事基地。
增加最低的投资额:
25年前到现在投资金额从来没有调整过,法定最低的投资额包括TEA和其他地区的投资额应该增加。USCIS打算增加最低投资额,但是立法上的增加投资额可以确保这些持续下去。另外,我们促使国会考虑最低的投资门槛同通货膨胀指数联系起来,以便未来的投资者适用一致的标准。
在提交投资者的文件之前要求递交商业计划书:
提升项目的效率,降低潜在的投资欺诈。USCIS应该获得授权要求区域中心递交投资提案包括商业计划书和其他相关文件,在投资者的文件递交之前。USCIS打算制定相应的递交规则,但是经由立法的更改会更迅速而有效,同时将这些法规改革纳入法典。
上述改革的框架不是新奇和复杂的,但是如果国会将他们纳入到区域中心计划新的授权当中。在继续服务于以促进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为基础的目标下,我确信该计划更加完善和具有生命力。
除了很重要的变化国会可以帮助我们,我也做了我的职权范围内提升处理我们的申请和案子审批的方法,昨天我批准了新的草案,草案重申EB5的处理必须符合现实存在的行为法则,符合透明、内外统一、甚至不合理现象废止的原则,草案应用原则对应的这些问题如下:
同EB5申请人及其他相关者的联络:
同EB5相关者之间的联络应该同该项目的审批者直接关联,应该通过客户服务批准程序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的联络,该联络是被管理EB5项目落实的官方所特别允许的,这样能够得以追踪和证明。同申请者或者他们的代理人之间所有真实的,非书面的沟通必须记录在案并保存在案子的文件中。
同美国国会议员和国会的雇员的联络:
尽管有很多合法的理由可以通过DHS来同国会沟通关于EB5申请,DHS雇员必须留意它的重要性,即回复这样沟通采取的方式不能超越实际或者被认为不正确。因此,书面的联络和问题根据USCIS的规定回复也应该采取书面的方式以及采取合适的方式存档。口头沟通也应该通过USCIS法律事务办公室采用恰当的方式查询。即使不太可能,沟通应该被书面的形式记录在案。
管理层干扰EB5案子:
高级领导层干扰决定或者上诉反对某个EB5的案子应该作为特殊情况被留存,高层的官员可以指出和请求以公正的与之相关的理由来干涉。大部分官方的信息显示,高层的官员卷入某个案子通常发生在和USCIS的副主任、USCIS调查舞弊的官员和其他由USCIS指定的官员咨询之后,如果决定介入某个案子,他或她通过咨询法律顾问之后可以这样做。
非常感谢你持续关注EB5投资移民计划,我期待着同你和你的同事一起工作,来重新开始EB5的区域中心计划特别是保证它的有效,以及提供必要和恰当的保障。
Jeh Charles Johnson